《乌鲁木齐市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做好我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工作,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的意见》,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通过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将供热系统失水率控制在总循环水量的1%以内;热水管网热损失控制在5%以内;供热管网的水力失调度应控制在10%以内。
(一)3月底前,乌鲁木齐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与供热体制改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结合燃煤锅炉天然气改造计划,制定完成年度老旧管网改造方案及任务目标分解工作;同时,对各热力公司上报的改造方案和投资概算进行审定。
(二)4月上旬前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三)从4月底开始,由各区协助本辖区供热单位(产权单位)做好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的实施工作,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务进展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项目进度,会同乌昌财政局拨付改造补贴资金。于9月10日前完成各改造项目建设施工工作。
(一)防腐、保温。应符合建设部关于热力管网及附件对防腐、保温材料的要求和施工规范。
(二)补偿器。管网采用无补偿直埋敷设,最好能够降低补偿器数量,减少事故隐患。必须设置补偿器时,主要是采用外压型波纹管补偿器。
(三)阀门。更换或新安装的阀门应选用使用中不易产生泄露的连接和密封型式(宜由设计部门决定阀门的连接方式)。
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与供热体制改革工作指挥部负责老旧管网改造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主要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建委根据乌鲁木齐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审核确定年度改造任务,牵头制定全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方案,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工作。
(二)各区负责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协调产权单位和社区物业配合完成老旧管网的施工和组织宣传工作,并负责道路、绿化带开挖后的恢复。
(三)由各供热单位(产权单位)负责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参与竣工验收。
(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老旧管网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做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底目标考核挂钩。
(一)供热单位(产权单位)要加强改造项目管理,确保供热设施改造工程质量,认真履行供热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对因运行、维修、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责任事故,将依照法律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区要结合“煤改气”工程和保民生工作,优先安排相关区域的老旧管网改造工作。
(四)对产权责任明确又拒不承担改造义务,导致冬季供暖中出现管网运行故障,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产权单位,各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按照相关条例规定追究产权单位的责任。
《乌鲁木齐市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做好我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工作,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的意见》,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通过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将供热系统失水率控制在总循环水量的1%以内;热水管网热损失控制在5%以内;供热管网的水力失调度应控制在10%以内。
(一)3月底前,乌鲁木齐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与供热体制改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结合燃煤锅炉天然气改造计划,制定完成年度老旧管网改造方案及任务目标分解工作;同时,对各热力公司上报的改造方案和投资概算进行审定。
(二)4月上旬前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三)从4月底开始,由各区协助本辖区供热单位(产权单位)做好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的实施工作,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务进展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项目进度,会同乌昌财政局拨付改造补贴资金。于9月10日前完成各改造项目建设施工工作。
(一)防腐、保温。应符合建设部关于供热管道及附件对防腐、保温材料的要求和施工规范。
(二)补偿器。管网采用无补偿直埋敷设,尽量减少补偿器数量,减少事故隐患。必须设置补偿器时,主要采用外压型波纹管补偿器。
(三)阀门。更换或新安装的阀门应选用使用中不易产生泄露的连接和密封型式(宜由设计部门决定阀门的连接方式)。
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与供热体制改革工作指挥部负责老旧管网改造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主要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建委根据乌鲁木齐市供热能源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审核确定年度改造任务,牵头制定全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方案,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工作。
(二)各区负责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协调产权单位和小区物业配合完成老旧管网的施工和组织宣传工作,并负责道路、绿化带开挖后的恢复。
(三)由各供热单位(产权单位)负责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参与竣工验收。
(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老旧管网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底目标考核挂钩。
(一)供热单位(产权单位)要加强改造项目管理,确保供热设施改造工程质量,认真履行供热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对因运行、维修、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责任事故,将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区要结合“煤改气”工程和保民生工作,优先安排相关区域的老旧管网改造工作。
(四)对产权责任明确又拒不承担改造义务,导致冬季供暖中出现管网运行故障,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的产权单位,各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按照相关条例规定追究产权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