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小消耗获取最大补偿,仍然是消耗补偿理论的根底原理。这样的话,消耗的量就往往要小于相应的补偿的量了,消耗与补偿就具有距离了。那么咱们怎么解说这个看似与消耗补偿理论相对立的状况呢?在此,咱们不应将理论设定为消耗量与补偿量的持平,而是应该将消耗看作引来补偿的一个引子与钓饵,就象垂钓相同,用最小的钓饵钓到最大的鱼。
另一方面,从社会层面来看,假如一个人可以用更小的消耗而取得超量的补偿,那么就会引来更多人做这方面的作业。比方有人在地上拣得黄金,这是以零消耗取得很大补偿的案例。但这又会引来无数人不断地在地上找,期望相同白拣得黄金。这样的话,消耗与补偿之间的距离就会缩小。假定一个人A白拣得黄金一斤,此刻A的消耗补偿的距离最大,由于此刻黄金可以卖出最高价。这样的巨大距离必然引来B、C、D..等等许多人来找黄金,所以市面上的黄金天然就多,其价格就会跌落,所以这个距离就会不断缩小,直至平衡。这个平衡,反映了在必定社会条件下,消耗与补偿之间的合理的距离,它也反映了社会公众的均匀生活水平,即消耗多少而取得的补偿又是多少的社会均匀状况。比方,现在一个人消耗一天的劳作而取得100元收入,这是社会的均匀消耗补偿距离。而在曾经,一天劳作只取得60元,而在今后,一天劳作有或许取得150元。这些距离是社会均匀距离,阐明人在社会中的均匀生活水平。假如有人现在干什么作业可以到达每天收入200元的程度,那么这个超量收入就会引起人们的竞相参加,从而使这个200元收入不能坚持,会跌落到社会均匀收入的程度。当然,假如有人干什么作业每天只得50元,那他会抛弃这项作业,寻觅新的作业使他的收入到达社会均匀程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