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等4部门下发了《关于成德眉资缴存员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有关公积金借款方针措施的告诉》,指出成都、德阳、眉山和资阳缴存员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请求公积金借款,《告诉》自2023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其间包含:
一、成德眉资缴存员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请求公积金借款。其房子套数确定规范、房子典当担保方法等履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借款处理方针,房子典当挂号在房子所在地不动产挂号组织处理;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越房子所在地限额规范,由四市公积金管委会另行发布。
二、树立流动性操控机制,以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率90%作为流动性操控规范,高于该规范的公积金中心可暂停履行本方针措施。
三、各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告诉拟定细则。本告诉自2023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